各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党委,城南开发区党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为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的深入学习贯彻,增强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同意,在全区开展《干部任用条例》集中学习活动。现通知如下:一、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制止拉票贿选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二、学习对象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各级党委(党组)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和组织人事干部作为重点学习对象。三、活动安排(一)集中学习。(2010年4月)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六个一”的集中学习活动。1、组织一次党委(党组)中心学习会。一是组织一次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请省、市相关领导就《干部任用条例》、中央关于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制止拉票贿选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及相关内容进行专题授课。二是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一次《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法规的专题学习讨论。2、编印一本《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资料。将《干部任用条例》及中、省、市、区相关法规、文件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汇编成册,下发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并将《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资料纳入全区干部培训主体班的重要培训内容和全区组工会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3、开展一次机关干部专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活动。结合周四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各单位组织二至四次《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活动,其中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4、组织一次干部工作基本知识测试。制订《干部任用条例》及干部工作相关知识试题库,组织全区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测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成效。5、开展一次干部任用工作回顾总结。对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对区委2007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顾总结;各单位党委(党组)对2007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和所提拔人员的资格条件、选拔任用的程序、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一次回顾分析,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6、组织一次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在区委常委会议室、区委组织部会议室安排《干部任用条例》公布栏,在荆州党建网开办学习宣传专栏,同时利用报纸、内部刊物、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宣传阵地,组织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集中学习宣传。(二)督导检查。(2010年5月-6月)1、自查自纠。在认真学习和总结的基础上,各单位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搞好整改规范。对研究干部的会议记录、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干部任免等有关材料,要切实做到记录全面、整理及时、装订规范、存放安全。2、监督检查。结合科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区委组织部组成专班进行一次干部选拔任用的检查督导。监督检查的内容是: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是否把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环节;二是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带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五是对区委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回访测评。3、集中通报。对此次学习活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通报,特别是对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不认真、参加测试不及格、自查自纠不到位、建章立制不完善、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要进行通报。(三)治理整改。(2010年7月)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整改。一是专题汇报。将监督检查情况专题向区委汇报。二是分类处理。对情节较轻的问题,责成各单位党组织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或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成立专班进行查处。三是建章立制。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一套规范适用的干部选任管理办法。四是活动总结。学习活动结束,进行系统总结,对在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个人在全区“七一”纪念大会、组工会上进行表彰。四、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此次全区集中学习活动的组织实施,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是分管负责人,相关具体工作由干部教育培训监督科承担。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是各单位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主抓这项工作,政工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学习活动的组织实施。
中共荆州市荆州区委组织部 2010年4月1日